自治区关于取缔《玻璃瓶装啤酒》进入市场的通告

点击数:2657作者:果敢自治区领导委员会办公室2016-10-06 19:08:58

自治区关于取缔《玻璃瓶装啤酒》进入市场的

  

 

根据果敢近几年消费市场发生玻璃瓶装啤酒自爆伤人事件,经市政管理委员会、经济发展管理局组成工作组进行检查发现,相当一部分玻璃瓶装啤酒是经走私进入果敢市场,系劣质产品。每年丢弃加之无回收的啤酒玻璃瓶约4-5千吨,随地均可发现玻璃废品,给老街市区造成了严重污染和安全隐患。加上不合格酒质内含有致癌物质,使一些人饮用后产生呕吐或中毒症状。为了维护老百姓的身心健康,加强环保治理,经自治区领导委员会研究决定:

一、凡在自治区经营玻璃瓶装啤酒的公司、企业、批发市场、物流、进出口贸易等从201711日起,禁止玻璃瓶装啤酒进入自治区市场;

二、于2016106日前已经进入市场的存货,在201711日前允许销售,到期销售不完的自行以其它方式处理;

三、接到通告后,任何个人、公司、企业、商贩等不得再从外地进购新的玻璃瓶装啤酒制品,一经发现将给予重罚,并将相关产品销毁;

四、各销售商场、商铺、批发市场、物流仓库、饭店、餐饮、冰饮等接到通知后,对库存产品质量进行自查,若有过期、劣质、含有渣子的产品要自觉销毁,如若违反,后果自负。

以上通告,望广大民众监督,同时请销售啤酒的商家遵照执行。

 

果敢自治区领导委员会

2016106